极权制度表现出的一个最强烈的特征就是政府的全能主义,全能主义意味着政府拥有从上到下支配一切事物的合法性。政府是在经济、文化、司法、宗教、道德等一切事物方面的绝对领袖和导师,他具有先锋队特征,认为政府在任何领域都要比普通人聪明。比如能够指导和计划企业如何做生意,评论一门宗教是否值得去信仰,某些人种是否优劣。全能政府的官员们,不仅要做宗教领袖、成功商人、法官、管理学者该做的事情,甚至还要管别人的饮食起居。
全能政府的官员通常认为自己是经济专家,可以通过计划的方式来使得经济得到更快的增长,使得某一产业得到发展。然而经济学证明,这种尝试是空前荒唐的,如果有计划经济成功的案例,那么一定是因为不去那么做会更加成功。例如日本通产省在50-80年代的日本经济高速增长过程中,几乎只起到了破坏市场环境,遏制经济增长的作用。最典型的案例就是日本通产省曾经试图让本田公司不要去发展汽车行业,因为在通产省的规划中本田应该制造摩托车,幸好本田公司根日本政府做了旷日持久的斗争,并且坚持了下来,才有现在的日本第二大车企。可以说,在世界近现代史上,实施计划经济和产业政策的国家,找不到一个成功的案例,如果有,那一定是政治造神。
全能政府的许多官员还兼任法律专家。在这种国家,不仅没有法治,甚至连依法治国都做不到。法治意味着,任何法律都是符合宪法的,并且由人民选举的代表批准通过的,任何人不能挑衅和违反这些法律。而依法治国则是一种前现代理念,因为他授予了最高决策层可以随意解释和修改任何一条法律的权力,以达到“治国”的目地。即使他制定的法律要求杀死全国所有的老人,在依法治国的理念下也是合理的,司法系统必须被照此执行的。不过对于大部分全能政府来说,他由于治理水平的限制,根本做不到依法治国,人治才是这种国家的主流。有些政府的司法系统甚至不能独立,完全属于政府部门的一个环节,很难想象这种中世纪的制度设计方式竟然还能在现代社会存在。这样落后的司法制度和法治理念下,人民的合法权益不可能得到保护,私有财产可以被有权有势的官员们通过恐吓和暴力手段任意窃取,整个国家的司法系统都在为官员的个人仕途和经济利益服务。
阿克顿勋爵曾经说过,绝对的权力制造绝对的腐败,这种言论一点也不假。全能主义下的政府官员集中了前所未有的权力,包括决策、行政、经济、司法和道德方面,不需要对人民和国家负责,只接受官僚体系内部权力分配方式的约束。这种权力空前集中的政府,是红色高棉一类的国家犯下罄竹难书的反人类罪行的原因。殷鉴不远,想要永久的保卫人类的自由就必须一劳永逸的消灭全世界任何一个全能政府。始终要相信,自由世界没有黄昏!
作者:霸王龙